1949年8月,刘亚楼受命率领代表团赴苏联商请援建中国空军有关事宜,于8月24日与苏联政府达成协议,由苏联帮助中国创办6所航校,其中轰炸机航校2所,歼击机航校4所,并卖给中国各型飞机434架,派出专家878名来华协助工作。 据曾参与当时谈判的原沈阳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吕黎平少将回忆,苏联空军总司令员维尔希宁元帅在谈判中提及,按照当时中国的设想,训练350至400名飞行员,应当组建6所航校,1年速成毕业,每个学员在初、中、高级飞机上各飞50-60小时,总共飞行150-180小时即可毕业。前半年使用一个机场,后半年可用两个机场平行训练。中国原有的长春航校是日、美式飞机,必须改装训练,否则使用三个国家制造的飞机型号过于杂乱,不利于保证训练进度和质量。中国自己已经训练出来的110名飞行员可以编到6所航校去,经半年改装和战斗课目训练即可组建1个能担负作战任务的混合师。1年以后,6所航校的学员全部毕业,又可组建歼击师2个,轰炸师1个(均为3团制),飞机总数可达350-400架。关于航校飞机的配备问题,维尔希宁提出,每所航校配备雅克-18初教机15架、雅克-11(乌特伯轰教机)中教机15架、乌拉-9、乌拉-2高教机15架,6所航校共配备教练机270架。每所歼击航校配备拉-9战斗机30架,每所轰炸航校配备杜-2轰炸机20架,共计作战飞机160架,另配运输机4架,首批援助总共提供飞机434架。至于专家的数量,按照每所歼击航校100人,每所轰炸航校120人配备,有校级军官、飞行教员等飞行干部20人,其他则是地勤人员、理论教员、航医、后勤保障人员,另有少量派驻空军司令部以及空降旅的专家,共878人。 194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经中央军委批准,第1轰炸机航校在黑龙江哈尔滨,第2轰炸机航校在吉林长春,第1歼击机航校在辽宁锦州,第2歼击机航校在辽宁沈阳,第3歼击机航校在山东济南,第4歼击机航校在北京开始筹建。为了迅速组建新的航校,原东北老航校部分人员分别编入新组成的各航校以加强技术力量,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原老航校留下的人员和设备的作用,11月18日,中央军委批准以原东北老航校为基础,在牡丹江组建第7航校,主要培养运输机空地勤人员。12月20日,军委正式颁布命令,将上述航校依此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至第七航空学校。(1976年在各航校称谓前加“空军”二字) 为办好航校,军委和空军确定,校长人选全部由东北老航校有飞行经验的干部担任,政委则由各野战军陆军师政委中择优挑选。各航校首任校长、政委分别是:第1航校校长刘善本(原东北老航校副校长)、政委姚克祐(原2野28师政委);第2航校校长刘风(原东北老航校大队长)、政委李世安(原2野115师政委);第3航校校长陈熙(原东北老航校大队长)、政委王学武(原3野101师政委);第4航校校长吕黎平(原东北老航校训练长)、政委李发应(原1野3师政委);第5航校校长方子翼(原东北老航校教育主任)、政委王绍渊(原3野63师政委);第6航校校长安志敏(原东北老航校副大队长)、政委张百春(原4野141师政委);第7航校校魏坚(原东北老航校副大队长)、政委罗野岗(原2野54师政委)。 1949年12月1日,经过50多天的紧张筹备,6所航校同时开学。第7航校也于1950年1月5日开学。 从1950年1月开始,空军在各地先后组建了1批航空预科总队,并于1951年7月13日统一将驻吉林长春、陕西西安、四川成都、江苏徐州、浙江杭州、湖北孝感的预科总队分别命名为空军第1、2、4、5、6、7航空预科总队,同时将培训地面通信技术人员的西安通信总队命名为第3航空预科总队。1953年6月,又在河北保定组建第8航空预科总队。1954年,将所有的预科总队全部统一改编为航空预备学校。 1951年,为进一步满足航空兵部队迅速发展的需要,空军开始改、扩建新的航校。先将原空、地勤人员混训的7所既有航校扩建为7所单一的空勤航校和3所地勤航校:第8、9、10航校,分别驻辽宁沈阳、吉林长春和山西太原。至1953年底,又新建了第11、12两所歼击航校,分别驻陕西户县和陕西临汾。1953年2月19日,空军还在北京南苑机场成立了空军中级指挥员训练班,调4航校校长吕黎平任班主任。 1954年10月,为培训基层各类专业干部,空军分别在河南洛阳、陕西太原新建了政治学校(不久迁至往江苏南京)、后勤学校,分别担负培养政工和后勤基层干部的任务。1955年8月,国务院将隶属高教部的北京气象专科学校(其前身为军委气象局气象干部学校)划归空军领导,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气象专科学校,负责培训全军气象专业技术干部。1956年10月9日,又在四川新津成立了第14航校,培训中国民航的空地勤人员。 随着航空兵部队的组建和发展,地勤人员的需要量迅速增加,为此空军决定将第8、第10两所航校的任务调整为专门培训歼击机地勤各类“师”,第9航校培训轰炸机各类地勤人员的任务不变。1956年4月将原第4预校(成都)改编为第13航校,主要培训歼击机地勤各类“员”。 1957年空防合并以后,原防空军所属的高级防空学校、高射炮兵学校、雷达学校、技术学校和防空学校全部划归空军建制。同年9月,空军将西安的第3预校改编为空军通信学校。1958年6月空军精简整编时撤销了第5、6、7、8四所航空预备学校、1所技术学校(原防空军),只保留了第1预校,仍驻长春,同时以原第3、4预校为基础在江西南昌组建了新的第2预校。原技术学校培训高炮技术干部的任务并入设在上海的高射炮兵学校,由其统一培训高炮部队连、排指挥和技术干部。防空学校与雷达学校合并,定名为空军雷达学校,校址湖武汉,主要培训雷达兵、探照灯兵部队站(连)、排长和技师。高级防校仍继续担负培训高炮、雷达部队营以上指挥干部的任务。空军中级指挥员训练班改编为高级航空学校。 1958年9月12日,以第3预校和第1、2航校部分人员、兰空西安户县场站为基础,在陕西户县成立第16航校,主要培训轰炸机、运输机部队领航员和通信射击员。同年9月29日,在河北保定成立了第15航校,负责培训地地、地空、地舰导弹技师。1960年1月,第15航校改称空军高级专科学校。1960年5月,在吉林市成立第17航校,培训歼击机机械员。1961年4月,在长春成立空军卫生学校,主要培训中级卫生干部。 为了加强空军中、高级指挥干部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1958年9月12日,在北京组建空军学院,空军副司令员刘震上将兼任院长和政治委员,空军副司令员常乾坤中将兼任副院长,主要培训航空兵部队团(营)级指挥员、大队以上领航主任和参谋人员;轮训空军师以上指挥员、参谋人员和团以上机关政治、后勤干部。1961年2月,在西安组建了空军工程学院,空军分管装备技术和科研工作的副司令员常乾坤兼任院长和政治委员,主要培训中队以上航空工程机务干部、机场建筑工程技术干部和气象工程技术干部。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营(大队)、团以上指挥、技术干部的培训任务,分别由高级航校、高级防校、气象学校和高级专科学校承担,为此,1963年3月,以上4所学校分别改名为空军第1、2、3、4高级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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